一、家庭共有财富与夫妻共同财富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全体家庭成员;后者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财富来源不同:前者是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富,后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富。
3、《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富属于夫妻共同财富
(1)工资、奖金
(2)消费、运营的收入
(3)学问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富,但是遗言或者赠与合同中肯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富除外
二、婚姻法中夫妻个人财富的范围是怎样规则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以下财富属于夫妻个人财富:
(一) 一方的婚前财富,结婚前的财富都是属于夫妻个人财富的;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这种状况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内,由于遭受身体损伤而得到的赔偿,只属于残疾人个人,是残疾人个人的财富;
(三) 遗言或赠与合同中肯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富。这种状况下,只能是明白规则属于一方的,才是夫妻个人财富。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赠与的状况,没有明白阐明的,只能依照夫妻共同财富处置;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服、、手表等等;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富。这项是兜底条款,应对一些新的财富类型。
和父母共住在一同的状况下那家庭共有财富应该是父母家夫妻两个人,或者孩子也有的收入才能了,那么孩子的收入也应该算入家庭共有财富当中。只不过,就算是关系最为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财富收入的这件事情上根本上都是各自保管各自的。